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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行知学校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4-15 13:02:04

潍坊行知学校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3〕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为每一个学生成长着想,为每一个家庭幸福奠基”的办学思想,坚持高中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等级表达、综合评价、社会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选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普 通 生(民校生)
 招生范围
 
200人
 奎文区 潍城区 高新区  经济区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28日每天8:00至22: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7-30日每天8:00-17:00

    3.报名地点:潍坊行知学校南教学楼一楼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办法

    1.4月25日至28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上报名时间,4月27至30日每天8:00至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并上传学生本人电子照片。核实无误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2013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报名登记表》,经监护人签字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现场确认时学生本人须持报名表、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表照片一致)、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并交报名费10元,学业水平考试费每科5元。

    2.无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携带第1条中规定的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我校现场报名并确认。

    (四)志愿设置与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可直接填报我校;第二志愿可再填报一所其他区的民办普通高中。

    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的,可在第三志愿填报我校,第四志愿可再填报一所其他区的民办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志愿分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类,我校只招收普通生。

    (五)关于借读生的报考

    1.户籍在中心市区而在潍坊市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潍坊市初中学籍)、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我校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其可以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中在潍坊市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地理、生物等文化课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于6月10日前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后统一报市教科院。

    2.中心市区户籍但在潍坊市外就读、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中心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我校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携带务工、投资经商及居住证明材料,于4月17-19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凡在潍坊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来我校报名、确认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由就读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汇总后报市教科院);②由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初中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标志性成果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我校制定综合素质认定标准,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我校认定其综合素质等级并公示。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

    (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确认时,我校将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将确认单上的基本信息、照片与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学生本人等逐一进行核对。凡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符合相关规定的除外)、户口簿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者、报名照片与考生本人或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照片不符者,以及未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籍者(符合相关规定的除外),均不予报名。

    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必须交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注册高中学籍的依据。凡准考证照片与新生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考试

    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的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星期三)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四)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4日

(星期五)
 英语(8:30-10:30)
 
 
6月15日

(星期六)
 地理( 8:30- 9:30)

生物(10:30-11:30)
 
 

    已经参加某些学科的考试但对某科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可以申请再考一次,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方式

    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综合录取。

    1.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三个组合后进行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一个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考试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为一个组合(简称“理化体”),组合内等值互换;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等级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等级为一个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等值互换。

    2.录取时先按“语数英综”组合由高到低排序取计划的120%左右,再按“理化体”组合成绩由高到低取计划的110%左右,最后按“政史地生实”组合成绩由高到低取计划的100%。

    (三)录取程序和办法

    录取时,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先降低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中最高一科的一个等级后,再与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考生一起,按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4.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

    六、保障措施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按市教育局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细化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中考应急预案。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对在考试和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强化责任落实,校长与各位招生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落实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按要求及时将有关政策、特殊考生名单、录取标准等应公开的信息在校内或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纪检组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提出上诉的考生情况进行复议。

    为严肃高中招生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学校设立高中招生咨询投诉热线:6103802,6103803。

     附:潍坊行知学校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构

    一、招生录取委员会

    主任:刘乐庆

    委员:戚其祝 孙献国 李亚杰 贾文启 王汝生 张峰(学生家长)  王清华(学生家长)刘东梅(社区代表) 张丽红(社区代表)

    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乐庆

    副组长:戚其祝 孙献国李亚杰 贾文启 王汝生

    三、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机构

    1.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

    负责人:贾文启

    成  员:战金祥 赵世强 李明磊

    职责: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报名、考生材料的收集、登记、数据的管理上报、新生录取报到等工作,同时负责接待家长、社会的来访和解答有关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6103802 6103803 6103827 6103801

    2.宣传组

    负责人:王汝生

    成  员: 郑永强 王子叶

    职责:通过学生、学生家长会及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公布各项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3.纪检组

    负责人:刘秀香

    成员:张希顺 玄祖明 孟德刚张玉萍

    监督电话:6103829

    职责:对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复议以及对招生录取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4.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樊文军

    职责: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物资保障。

    七、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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